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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时间:2023-06-16 13:17:56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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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达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标本兼治、系统推进为工作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科技和财政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达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基本摸清全市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大幅提升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逐步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加强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参与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四、重点任务

  从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开展新污染现状调查、严格新污染物源头防控、强化新污染物过程控制、深化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建设等6方面,制定了16项具体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围绕“筛、评、控、禁、减、治”(环境筛查、风险评估、过程管控、使用禁限、源头减量、末端治理)全环节,突出5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建立跨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二是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建立达州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三是严格实施限制或淘汰措施,按期淘汰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学品等。四是推进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使用和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农药等使用管理。五是开展新污染治理试点,在达川区、宣汉县等地选取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实施方案》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执法监管和加大宣传力度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解读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王强

  联系电话:0818-256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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