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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2024年工业恢复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07-16 09:26:21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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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2024年工业恢复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2024年工业恢复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1


加快2024年工业恢复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激发有效需求、培植增长点,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精神,结合达州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现有企业技改扩能达效。对在2024年度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增产扩能的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万源市(欠发达地区托底帮扶对象)超过500万元〕的,按照核定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

二、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并投产达效。开展重大工业项目攻坚年行动,强化工业项目储备和落地开工,对在2024年度实现竣工投产且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万源市超过500万元)的新建项目,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贴。

三、加大企业梯度培育力度。2024年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升规入统工业企业按新建入统20万元、小升规15万元给予奖励。

四、加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成功申报省级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民参军,对新认定的省军民融合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进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每个资质给予20万元奖励;对复核通过(含再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五、持续强化助企纾困解难。深化千人助千企活动,坚持蹲点督导机制,准确把握无事不扰、有事上门原则,做到企业经营困难时必访、诉求办事时必访,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根据困难工业企业2024年新增销售收入情况给予纾困解难补贴,对新增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贴,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智改数转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对投入超过50万元的智改数转项目,给予实际投入5%的补贴,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级、市级智改数转类示范项目或典型应用场景的规上工业企业,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七、支持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对在2024年度实施安全、绿色改造,成功创建环保绩效评级A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不停产不限产;成功创建环保绩效评级A/B级的企业,享受排污优惠政策,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同时对上述企业2024年新增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按核定安全、绿色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进行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激励。

八、奖补政策直达企业。建立完善市、县快申快享机制兑现政策奖补资金,按企业申报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下同)经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经信局复核市政府审议程序报审,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下达政策资金至县(市、区)。县(市、区)在收到资金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拨至企业,逾期未拨付,市级财政收回指标并由当地垫付政策资金,同时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市级财政扣减同等资金。本政策措施与其他相关政策重复或类同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外的已有激励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本文件中所需资金均由市级工业发展资金负担。

本文件执行有效期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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