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达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规模“双300”战略,加快达州高新区“产城融合”进程和万达开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有力促进国家级高新区和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创建,达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利用拟出让的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I号地块及VI号地块中的商业建筑打造达州科创中心,并对拟出让的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1号地块及VI号地块中用于达州科创中心(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的商业建筑实行产业资金补助。现公开发布如下招商公告:
一、达州科创中心包括四星级精品酒店(学术交流中心)、众创空间、总部办公大楼、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活力街区(含双创社区、商业步行街)及服务式人才公寓等。
二、产业资金补助对象为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I号地块及VI号地块竞得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三、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I号地块及VI号地块的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0年9月28日达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7次会议审定的达州高新区长田科创中心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及控规调整方案明确的平面位置、建筑规模、立面风貌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整体还原度不得低于95%(含本数)。同时,其建设内容须达到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I号地块及VI号地块拍卖出让公告要求。
四、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I号地块、VI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达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批准设计方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力争24个月内,科创中心商业建筑全部竣工。
五、产业资金补助面积及额度:
1.产业资金补助面积总计不高于142520 ㎡,其中I号地块产业资金补助面积不高于32827㎡、VI号地块产业资金补助面积不高于109693㎡,实际补助面积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计容建筑面积为准。
2.产业资金补助额度为产业资金补助面积 × 1580元/㎡。
六、产业资金补助时序:
1.竞得人取得竞得地块中纯商业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的15日内,到位产业补助额度的70%;
2.在纯商业地块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主体封顶并经达州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住建局”)确认后的15日内,到位产业补助额度的10%;
3.在纯商业地块全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经高新住建局确认后15日内,到位产业补助额度的10%;
4.在纯商业地块全部建设项目建成投运并经高新区住建局确认后15日内,到位产业补助额度的10%。
七、本招商公告发布后,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达州高新区长田新区I号地块、VI号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八、未尽事宜,欢迎垂询。联系单位:达州高新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达州高新区“三中心”综合楼五楼505室,联系人:李龙,联系电话:15683064887。
特此公告。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